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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在通过社会各界实事求是反映合理诉求,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诉求和质疑,督促政法机关真正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政法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改进完善工作的长效机制。
姓名:安居居民 时间: 2018-12-03 10:31:13
留言内容: 城区交警大队: 近期安居小区进车路面进行了维修,路面更加整洁了。但刚修好的路西侧就变成了停车场,让本来就不宽的路更加窄了,车辆会车困难,上下班经常拥堵。现正值全省交通秩序整治阶段,请领导关注并予以治理。
回     复:
网民“安居居民”: 你好!谢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当前正在开展城市次干道(背街小巷)全面整治工作,其中您反映的安居路城区交警部门也处在此次整治范围之内。目前,安居路已设置了机动车禁止停车的标志,民警也在不断的巡逻管控,该路段目前已基本无违停车辆,交通秩序良好,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管理力度,在城市次干道(背街小巷)用足智能电子技术抓拍手段,确保城区背街小巷交通秩序良好,消防通道畅通。 特此答复。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26日             

姓名:驾校教练员 时间: 2018-11-29 11:27:42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们武山的学员去天水考试前在考试场进行适应场地训练时,由于310国道在建无法通行只能选择上连霍高速G30,但高速交警说教练车不让上高速,我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对教练车在非培训期间即车辆运输、移动没有限制不让上高速公路的约束,我请求就教练车在非培训期间能否上高速公路一事给予政策性的指导!谢谢
回     复:

姓名:驾校学员 时间: 2018-10-11 21:27:16
留言内容:  我是一名驾校学员,现在就关于让驾校学员站马路,指挥行人遵守交规的问题向有关领导反应一下情况。 国家没有任何规章制度明确驾校学员需要上马路疏导交通,只是我们天水秦州区的全国独一例,这样的活动给我们学员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生活工作都不能正常进行,隔三差五就要去站马路,因为驾校学员现在少的可怜,而我们还没有拿到驾照。另外学员在马路上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是在路口傻傻的站一天,当任务来完成了就行。这种活动现在已经引起了很大的怨声,望领导能够体量民情,取消这个没有任何意义,又劳民伤财的活动!
回     复:
网民“驾校学员”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准驾驶员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发文《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7]311号)文件明确指出,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增强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即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一场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 可见,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是有依据的。再者,你们即将成为驾驶员,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有助于你们加深对道路交通环境的认知,希望你们能够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引领者,通过你们去影响身边的人,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秦州城区交警大队      
2018年10月30日       

姓名:晨曦 时间: 2018-09-16 00:10:30
留言内容: 交警队违章处理将陕AY5x56的违章登记为陕AY5v56的违章,经多次反映无果,给我带来很大不便。
回     复:
    网民晨曦 你好!关于你反映违法车辆错录问题,我大队经过勘查,现已经对于错录信息进行撤销处理,为此对你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希望你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秦州城区交警大队     
2018年10月9日       

姓名:平民 时间: 2018-08-03 12:45:54
留言内容: 各位领导,我是无助。我被人诈骗7万多元,秦州公安刑警5中队2017年3月立案,嫌疑人明确,证据充分,但是到现在民警还是让我回家等电话,说人找不到。我前段时间听说,嫌疑人说我报案,公安局他有人看我报案了能把他怎么样。我就到政法委信访,让我去天水市公安局督察组,我去后又被推到秦州公安分局督察室,后又被推到刑警大队长李队长,李队长又把我带到5中队许队长前,我就问李队长我的案子是不是有点时间长。李队长说;我国警察的破案率是百分之三十,人找不到。还有案子不好定性。给我讲了一大堆。在最后我问,我的案子嫌疑人明确,证据证人齐全找不到人为什么?他最后让我写个什么材料给他报上去。 这是不是不作为的表现,我都跑了一年半了。
回     复:
      您反映的案件我局刑警大队已于2017年3月23日受案,3月24日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待案件侦查证据确实充分后,我局刑警大队将依法进行侦处。感谢网民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接受您对我们的监督。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2018年8月16日 
       

姓名:谢法盲 时间: 2018-07-25 22:43:52
留言内容: 我今天收到:【天水交警支队】您的小型汽车甘E0X196于2018-07-20 16:49在中石公路2公里,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我去卦台支队查询处理说不能处理,给我看了照片是我停车违法,我从卦台支队出来到我停车的地方更本就没有禁止停车的标牌,我停车地甚至连道路边线都没有,更不用说边黄线了,请领导给我个合理的解释,我违法是什么原因?
回     复:
网民“谢法盲”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卦台山大队办公地点在秦州区玉泉镇左家场高速公路管理处院内。请确认您在留言中所称“卦台支队”是否是指卦台山交警大队。
    二、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卦台山大队一直严格落实支队便民服务规定,对所有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均能够依法进行处理。经了解,我大队违法处理室未遇到留言中所述天水号牌小型汽车在本地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不能处理的情况。      
    三、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卦台山大队管辖路段是310国道天巉公路,与您留言中所述“中石公路2公里”处(麦积大队辖区)的违法行为发生地不符,请查证。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卦台山大队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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